為進一步規范和促進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應急管理部對《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安監總辦〔2014〕49號,以下簡稱原辦法)進行了修訂,印發了《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定級辦法》(應急〔2021〕83號)(以下簡稱《定級辦法》)。為更好理解和落實《定級辦法》,現解讀如下。一、修訂背景(一)工作的重要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以下簡稱標準化)是一套既與國際職業安全健康體系接軌,又具有中國特色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推進標準化建設,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必須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基礎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的具體舉措,是《安全生產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的明確要求。(二)發揮的作用。自2014年原辦法實施以來,全國工礦商貿企業積極開展標準化建設,通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全面管控生產經營活動各環節的安全生產工作,有效促進了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和安全管理系統化、崗位操作行為規范化、設備設施本質安全化、作業環境器具定置化,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根據《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關于公布第二批全國創建示范活動保留項目目錄的通告》(國評組辦函〔2020〕1號),標準化建設于2020年9月正式納入全國創建示范活動保留項目。(三)修訂的必要性。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機構、政策的調整,按照原辦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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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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